疫情隔离期间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壹〗、公司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话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特别是职工有证据能证明单位本来就是恶意拖欠工资的话,一般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查清楚拖欠工资的相关事实以后,会责令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支付工资。
〖贰〗、在劳动者被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该照常发放工资,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提起劳动仲裁。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叁〗、在劳动者被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该照常发放工资,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提起劳动仲裁。
〖肆〗、因疫情无法上班的工资发放标准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疫情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员工应该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伍〗、如果疫情期间公司没有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处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你对仲裁的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陆〗、疫情在家隔离,工资的计算办法: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来发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发放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未提供劳动的,则只发放生活费。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啥?
〖壹〗、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贰〗、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集体合同到期后无法及时履行法定民主程序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话会议等适当方式征求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顺延集体合同期限的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顺延集体合同期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叁〗、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肆〗、如果单位因为劳动者被隔离就辞退劳动者,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原因是不可抗力导致的。 被辞退有两种选择来维权: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疫情期辞职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据。
〖伍〗、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但这种协商需员工签字确认,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强调企业应支付隔离治疗职工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应顺延至职工恢复工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要求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超过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新冠”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整理
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延长春节假期、劳动关系处理、工伤认定、工作保障、劳动争议处理、电子劳动合同及法律适用。 国务院办公厅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应补休,工资应按相关法规保障。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应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发放,并且公司不得辞退被感染者或者被隔离者。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职工若因疫情在治疗或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如何处理
职工若因疫情在治疗或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期满或者隔离器期满。
疫情期间劳务合同到期,不能终止合同,要顺延工期。如果员工在疫情期间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不能直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顺延至员工医疗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的时间。非治疗的,疫情期间属于不可抗力,合同自动延期。
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措施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职工,企业应支付其工作报酬,并且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或政府紧急措施结束。
员工若因疫情无法上班,应及时与单位沟通,如遭遇强行辞退,可依法要求双倍经济补偿,如有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患病、孕期、哺乳期等情形。总的来说,企业在疫情期间应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受疫情影响,企业不得解除被隔离人员劳动合同,并且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不计入职工医疗期。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其次,企业在处理被隔离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时,应避免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即通常涉及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时的解除合同情形。在当前疫情背景下,员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正常工作,不应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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